香港公司法
香港的總面積共1,096平方公里,擁有接近七百萬人口,并享有為國際上一領先商業與金融中心的聲譽。最初,香港之所以能夠成為貿易中心,全賴其位于遠東主要航道上的世界級優良海港。后來因為歷史和政治變化的因素而使香港的制造業得以大力發展。在過去二十年,香港的服務業迅速發展,服務業的收益現在已超過本地生產總值的80%。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香港特別行政區(‘HKSAR’)于1997年7月1日成立。在「一國兩制」的大前提下,基本法將維持香港舊有的資本主義體系與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除了一些重大的事務問題,如國防和外交事務問題外,香港均享有高度的自主權。
基本法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之基本政策作為基礎形成的憲法文件,其規定了香港應當遵守的各種制度?;痉ㄖ性敿殧⑹觯褐醒肴嗣裾ㄖ腥A人民共和國之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之關系、作為香港公民之基本權利與義務、香港政治之架構、經濟、金融和社會體系、香港之對外事務、基本法之注釋與修改。
香港政府以特區行政長官為首,特區行政長官是根據法律由選舉或地區協商產生,并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第一任特首董建華先生由四百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投票產生,這四百人分別來自社會不同的行業。行政局負責協助特首制定重要政策及有關條例之附屬法例。代表政府主要分為以下三級:
- 中央:立法會負責立法、審批稅制及公共開支,以及向政府架構進行質詢。立法會由通過選舉產生的60名成員組成(30人來自功能組別,20人來自地區組別,10人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第一次選舉在1998年5月舉行,投票率稍稍超過53%。
- 地區:由食物環境衛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為提供地區性服務。
- 區域:18區臨時區域市政局負責為區域政策實施提供意見及舉行公眾咨詢論壇。
2002年7月,董建華獲連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與此同時香港開始推行高官問責制。在這種制度下,政府最高層的官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以及所有局長職級,不再是公務員,而是以合約方式委任的主要官員。他們的年期可為五年,但不超逾提名他們的行政長官的任期。在任期內,他們各自負責由行政長官指定的政策范疇,統領所轄部門的工作,制定政策,解釋政策,為政策作推介,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他們為其政策的成敗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他們履行對市民的責任。行政長官有需要時可終止他們的合約。
香港法例由基本法、本地制定之條例、附屬法例、普通法、衡平法及習慣法組成。有些中國國法在香港也適用,例如國旗和國歌法、國籍法、外交特權及豁免權等(于基本法附件III內列明)。香港之法院分別有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包括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區域法院(包括家事法庭)、土地審裁處、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及死因裁判法庭。
香港之稅制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已是十分簡化,香港之稅制以地域來源為原則,只有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收入需要付稅。對于任何在香港進行之貿易、商業或專業活動之利潤,法團業務需繳交16%之利得稅,非法團業務則需繳交15%之利得稅。雇員的收入在扣除各項津貼后,須按增減比例繳交薪俸稅,但稅額不會高于總收入扣除各項津貼前的15%。物業稅由地主和/或業主支付,在扣除全年應收租金的20%作為修葺及其他支出后,余下的租金須繳交劃一15%的物業稅。
金融服務
金融市場
香港是國際主要金融中心,由不同的機構和市場結集而成,這些機構和市場為本地及國際之客戶及投資者提供多項產品及服務。這些市場具有高度流動性,在已達至國際水平的高效透明的監管條例下運作。政府嘗試將對市場運作的干預降至最低限度,以提供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簡單的稅制及低稅率為商業主動性及創新性留出最大空間。外商涉足市場時也不會遇上太大的阻力,進出香港的資金流量更沒有任何限制。有關外匯方面亦沒有任何管制。
很多國際金融機構均有駐在香港。 截至2001年底,香港有133間外資銀行。全球最大的100間銀行中有76間在香港設立分行,86家外資銀行附屬公司或有聯系公司作為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在香港經營業務。另有111間外資銀行設有香港代表處。這些銀行經營不同類型的零售和批發銀行業務,包括存款、貿易融資、企業融資、庫存服務、證券經紀及貴金屬代理和交易服務。香港大約有60%的銀行業務以外幣進行,其銀行業務市場曾被評為全亞洲最開放、公平、公開的市場之一。由于沒有任何外匯管制,加上優良的時區地理位置,使香港能建立一個成熟及活躍的外匯市場。與境外金融中心聯系可使外匯交易能在世界各地24小時不停運作。至于以對外貿易的交投量來說,香港為第9大國際銀行中心,亦是全球其中一個擁有最多國際銀行的地方。
香港之貨幣市場主要為銀行同業拆放市場,貨幣市場大多被機構用作為貨幣批發市場。香港同業拆出息率( ‘HIBOR’ )是由市場眾多操控者對基金之需求和供應而定的,因此亦是香港短期基金價格最重要的指針之一。2001年,香港銀行同業拆放市場之平均每日總交投量為$2,061億港元。
香港還擁有成熟活躍的外匯市場,其已成為全球市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01年4月,香港外匯日均交投量達668億美元,為全球交易總量的4%,使香港一躍成為全球第七大外匯市場。
截至2001年底,香港聯交所總市值達38,850億港元,世界排名第十,亞洲排名第三,僅次于日本和中國內地(上海和深圳)。2001年,香港本地證券市場的日均交投量為80億港元。截至年底,756間上市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掛牌,聯交所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88間新上市公司(包括57間于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總共募集資金270億港元。除發行的新股外,二級市場也總共募集387億港元。H股及紅籌股市值達259億港元,為香港市場同年募集資金總額的40%左右。
香港的衍生工具市場是亞洲最大的市場之一,反映香港金融市場日臻完善。2001年4月,場外衍生產品合約(包括外匯及利率衍生產品)日均交投量為42億美元,而1998年4月為38億美元。至于股票期權合約,當年年底共有31種股票期權在市場上交易。2001年的股票期權合約平均每日成交16,567張。
香港期貨交易所買賣的恒生指數期貨平均每日交投量由2000年的16,288張合約增至2001年的18220張,增長12%。恒生指數期權的交投量也增加至2001年的2965張合約每日。與2000年的2,203張相比,增長35%。除指數期貨及期權外,香港期貨交易所還買賣四種貨幣期貨及30種股票期貨合約。
在全球基金經理及授權基金的參與下,香港基金行業頗為國際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于2001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在其注冊的203家中介及獲豁免人士將基金管理—管理投資組合及/或提供投資意見—申報為首要業務。截至2001年底,投資組合經理管理的總資產達14,850億港元(1,904億美元)。
授權的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的數目由2000年底的1,791增加到2001年底的1,893(強制性公積金相關的單位信托除外)。1999年10月成立的香港盈富基金持有由恒生成分股組成的投資組合,廣受市場好評。截至2001年底,香港盈富基金的市值達241億港元。
金融市場之監管
為趕上國際級的水平,香港的金融服務管理制度在這些年來已逐步發展和形成。銀行業務和證券及期貨的主要監管機構為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金管局于1993年4月成立,成立的目的是確保中央銀行能有效維持金融及銀行業務之穩定性。金管局的其中一個政策目的是透過監管銀行業務來提高銀行制度的安全和穩定性。金管局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制度為「持續監管」-即使用不同的技術在起始階段偵察問題的所在,確保銀行本身有充足的內部監控系統處理危機。在這種監察下,金管局會遵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建議的國際守則,包括資金充足的架構和有效監管銀行業的主要原則。
除了銀行業的監管外,金管局還有其他工作和目標,包括維持貨幣的穩定性、促進金融制度的效率、整體性及發展。這些工作和目標與全世界的中央銀行是一致的。證監會成立于1989年5月,為一個政府以外的獨立法定機構,負責規管證券、期貨及金融投資業,確保所述行業符合相關領域的各項條例。在監管架構內,證監會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及三個承認的結算所進行監管審查。聯交所及期交所均是各自市場及成員的前線監察機構。
有關銀行業務,香港的接受存款機構分為三級制:
- 持牌銀行
- 有限制牌照銀行
- 接受存款公司
在《銀行業條例》下,這些接受存款機構被統稱為在香港運作之「認可機構」,它們可以是在本地成立的公司或外國銀行的支行。只有持牌銀行可以無限期接受任何金額之存款以及操作往來帳戶。有限制牌照銀行主要從事商人銀行活動和資本市場活動,亦無限期接受500,000港元及以上之存款。接受存款公司主要由持牌銀行擁有或與持牌銀行有聯系,接受存款公司從事不同類型的活動,包括消費融資和證券買賣業務。這些公司只可接受100,000港元或以上,最初存款期最少為3個月的存款。 接受存款機構三級制容許未完全符合持牌資格之銀行機構申請有限制銀行牌照或接受存款公司牌照。授權標準背后的準則是:只有適合的機構才能委托以政府存款。授權標準會每年作出檢討以確保其反映監管環境不斷變化的需求,并繼續趕上國際之標準。
認可機構須符合《銀行業條例》列明之條款:維持充足的流動資金和充足的資金比例;根據所需的財務資料向金管局呈交定期申報書;依循對客戶或董事及雇員的貸款限制;以及申請有關董事、高級管理層和負責人的委任批準。海外銀行的支行并不需要在香港持有資金,所以大致上也不受資金比率規定或資本額厘定的限額。銀行業法例的目的是維持審慎的監察制度以保持銀行業系統的穩定性和有效運作,同時亦讓認可機構彈性作出商業決定。
就貨幣市場而言,香港的銀行同業拆放市場擁有相當大和活躍,銀行機構在該市場內買賣批發之港元基金。香港銀行同業拆放市場之拆出及拆入息率為金融體制流動資金狀況的重要指標,也是港元信貸之價格的重要影響因素。銀行同業資金為銀行體制的主要資金來源,特別是那些零售網絡較小的銀行(大多數是海外成立的銀行)。同時,銀行同業拆放市場也是一些擁有大量顧客存款的銀行投資短期貸款的地方。目前,銀行同業資金的負債總額為全部銀行的港元負債總額的四分之一,在國際水平來說算是一個較高的比率,反映了銀行同業資金在香港金融中介業的主要角色。
貨幣政策主要針對港元的外匯價格而設,亦即是為了穩定匯率-匯率之穩定對香港來說尤其重要,因其關系到在香港開展的業務活動的性質,以及公眾信心。香港自1983年已實行聯系匯率制度,此制度為貨幣發行局制度。貨幣基礎(包括發行之鈔票及硬幣、持牌銀行與金管局共同維持的結算賬戶之整體差額和全部未繳清之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完全是由外匯儲備支持。當那法定的三間發鈔銀行發行鈔票的時候,需要向金管局之外匯基金戶口存入美元(以7.80港元對1美元的匯率存入),以得到負債證明書。因此,港元之鈔票完全由交易所基金持有的美元支持。
香港同內地之間的金融聯系
香港的銀行業、股票及債務市場為內地企業獲取國際資本提供了一條有效途徑。香港銀行已在內地經營諸多業務。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內地與世界其他地方的貿易及投資往來將變得更加頻繁,對不同類型的金融服務的需求會增加,因而進一步加強香港與內地的金融聯系。
在過去二十年,金融機構間的跨境資金流動增加。多年來,內地通過貿易活動及對內投資積累了大筆港幣資金。這些資金被存放在內地的金融機構,之后通過銀行同業拆放市場回流香港。
自1980年以來,香港認可機構欠內地金融機構的外債以平均每年31%的速度增長,截至2001年11月底,已達2,721億港元。同期,香港認可機構對內地金融機構的債權年增長率約為16%,增至1,697億港元。
香港的許多銀行已經在內地取得了強大的業務地位。截至2001年底,共計18間于香港成立的銀行在內地設立了40間分行及32間代表處。香港的銀行不僅與內地維持著長久的金融聯系,還擁有完備的全球金融經驗,將能夠進一步擴展它們在內地的業務范圍,并協助內地企業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走出國門。
以“中國基金”的形式進行證券組合投資也頗受歡迎。截至2001年底,已有37只中國或大中華基金獲得香港證監會授權,這些基金投資H股、紅籌股、于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的B股,或其他中國相關的證券。
如今,香港是內地企業最重要的資本形成中心。截至年底,58家內地企業已經通過發行H股于聯交所上市,共計募集資金超逾1,288億港元。其中,66億港元為2001年募集。
此外,作為上市前重組計劃的一部分,一些內地國有企業在香港重新注冊成立,并以紅籌股于聯交所上市。截至2001年底,上市的紅籌股為69只,通過香港直接及間接募集183億港元。
200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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