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

積極參與的慈善機構
目前,我們積極參與數個慈善機構,包括:
我們協助成立亞洲教育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亞洲環境保護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農村村民項目有限公司、巴納德香港同學會有限公司,并且我們向其中兩家慈善機構提供持續的秘書服務。
我們亦向華僑日報救童助學運動基金提供持續的公司秘書服務。
若閣下欲捐助或參與至該等慈善機構中,請隨時聯系我們。我們將代表閣下聯絡有關慈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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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設立慈善團體
擔保有限公司
香港的非盈利公司或者慈善團體通常以擔保有限公司形式設立。如該非盈利公司或者慈善機構符合香港的相關慈善標準,則可以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規定向稅務局申請獲批準為慈善機構身份,且根據該條例其將獲豁免繳納利得稅,也無需獲得商業登記證。
擔保有限公司指的是無股本成立的公司。公司成員僅在公司清盤及需供款償還債務時以各自擔保額(通常為名義金額)為限承擔責任。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相類似。擔保有限公司可以在章程細則中列規定公司宗旨和成員制度。
擔保有限公司有正常提交年度文件及審計義務,即其須召開周年大會,提交周年申報表以及編制審計賬目。如董事會及秘書成員有任何變更,亦須通知公司注冊處并提交相關表格。
慈善目標
慈善機構章程細則草案中載列的目標須符合有關「慈善機構」的規定才能申請稅務豁免。
什么是慈善機構?
一家機構或者信托如要成為一家慈善機構,須按照法律界定專屬慈善目的而設立,同時進行以下方面相關的額慈善活動通常應獲稅務局批準。
(a) 扶貧;
(b) 發展教育;
(c) 發展宗教;及
(d) 不屬上述任何標題所述范圍的其他具慈善性質且于社會有益的目的。
(僅就獲得《稅務條例》第88條利得稅豁免之目的而言,雖然上述前3項標題下所述目的可能適用于在世界各地進行的活動,但是(d)項標題下所述目的則僅在其于香港社會有益時才會被視為具有慈善性質)(《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托稅務指引》)。
法庭認為具有慈善性質目的的樣例如下:-
(a) 救濟窮人;
(b) 幫助特定災害的受害人;
(c) 減輕病痛;
(d) 救濟身心殘疾人士;
(e) 設立或維持非牟利學校;
(f) 提供獎學金;
(g) 傳授特定學科的知識;
(h) 設立或維持教堂;
(i) 設立具公共性質的宗教機構;
(j) 防止虐待動物
(k) 保護及維護環境或農村。
法庭認為不具慈善性質目的的樣例如下:
(a) 實現某個政治目的;
(b) 提升創始人及用戶的利益;
(c) 為特定公司或行業的雇員提供運動場地,娛樂場所或獎學金基金;
(d) 鼓勵某項體育運動,例如釣魚或板球。
易周律師行擁有在香港設立慈善機構及向香港慈善機構提供持續秘書服務為其提供協助的經驗。易周律師行向諸如亞洲教育基金及亞洲環境保護慈善基金等慈善機構提供秘書服務。